瑪拉基書第1章 神責備以色列人的輕慢與獻祭不忠
《瑪拉基書》成書約在主前 5 世紀中期,也就是猶大人從巴比倫被擄歸回、重建聖殿之後(約主前 450~430 年之間-波斯王亞達薛西),是舊約中最後一卷先知書。第二聖殿已經重建完成,但是人們的心卻漸漸冷淡,社會出現失望與沮喪的情緒。他們原本期望國家復興、彌賽亞快來,卻因生活艱苦和上帝應許尚未完全實現,開始懷疑神的愛與公義。先知呼籲選民重新回到對神的忠心與敬畏,預備心迎接即將來臨的救贖與審判。
一、人質疑神的愛: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
1耶和華藉瑪拉基傳給以色列的默示。
2耶和華說:「我曾愛你們。」你們卻說:「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」耶和華說:「以掃不是雅各的哥哥嗎?我卻愛雅各,
3惡以掃,使他的山嶺荒涼,把他的地業交給曠野的野狗。」
4以東人說:「我們現在雖被毀壞,卻要重建荒廢之處。」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:「任他們建造,我必拆毀;人必稱他們的地為『罪惡之境』;稱他們的民為『耶和華永遠惱怒之民』。」
5你們必親眼看見,也必說:「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!」
1.你在何事上愛我們呢?猶大人感受不到神的愛,哪怕是一件都沒有?
神的回答:”我卻愛雅各,惡以掃”,猶大人期望現在處境下能經歷神的愛,而神卻指向古時。
這有何意義?
以掃和雅各是雙胞胎兄弟,哥哥以掃不得神的喜悅,土地被毀壞而荒涼,欲重建卻不被祝褔;反觀雅各(以色列),受過審判(如被擄),卻仍能回歸重建,這是因為神對雅各家的憐憫與堅定之愛;猶大人“親眼看見”:能活著,能歸回,能重建,每一天都是神的愛,也當說:“願耶和華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為大”。
2“我卻愛雅各,惡以掃”?神預定雅各得救,以掃被棄絕滅亡?這是希伯來人文學手法,用「愛/恨」來表達比較性的優先次序,而非我們現代所認為的情緒性憎恨。
神說:”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;要憐憫誰就憐憫誰“(出33:19),神恩待什麼人,憐憫什麼人?盡管是神的選民,仍然是有條件的。沒錯!神有預定有揀選,但非濫愛,神斷不以有罪為無罪,人們要小心避免在恩典中墮落。
🔆我在質疑神對我的愛?回想神在哪些事上愛我們?細細數算才不會誤判。
二、祭司質疑神的責備: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
6「藐視我名的祭司啊,萬軍之耶和華對你們說:兒子尊敬父親,僕人敬畏主人;我既為父親,尊敬我的在哪裡呢?我既為主人,敬畏我的在哪裡呢?你們卻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』
7你們將污穢的食物獻在我的壇上,且說:『我們在何事上污穢你呢?』因你們說,耶和華的桌子是可藐視的。
8你們將瞎眼的獻為祭物,這不為惡嗎?將瘸腿的、有病的獻上,這不為惡嗎?你獻給你的省長,他豈喜悅你,豈能看你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9「現在我勸你們懇求神,他好施恩與我們。這妄獻的事,既由你們經手,他豈能看你們的情面嗎?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10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,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。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不喜悅你們,也不從你們手中收納供物。
1.我們在何事上藐視你的名呢?在何事上不尊敬、不敬畏?
神指出問題出在獻祭的事上7,祭司卻不以為然。
獻祭有律法明文規定必須獻上「無瑕疵」的動物(如利 22:21-25),以彰顯對神的敬重。
祭司輕忽獻祭,反映出整個社會對神的態度輕慢,這也是瑪拉基對以色列宗教冷淡的控訴。
寧可他們“關上殿門,免得你們徒然...”,因為神不喜悅...不收納10。
2.祭司真的錯了?如果生活是如此拮据,獻上次等祭物似乎是「情有可原」,神為何還如此在意所獻的祭,豈不顯出沒有愛和憐憫?
要知道祭司是神與百姓之間的中保,應該帶領人正確敬拜,而不是降低標準。他們獻污穢之物,不單單是個人行為,而是整個宗教生活墮落的開始。
神渴望人用心獻上,學會尊榮與感恩,換句話說,神並非冷酷挑剔,而是希望祭司與百姓真正愛神,以敬虔和感恩為出發點來服事祂,這才是與神同心同行之道。
要記得,神向人所要獻的祭並非是要「最好的」,而是「無瑕疵」的。
🔆我在服事神的事上正因體貼自己而降低標準?
三、人嘲笑獻祭的事:這些事何等煩瑣
11萬軍之耶和華說:從日出之地到日落之處,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在各處,人必奉我的名燒香,獻潔淨的供物,因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。
12你們卻褻瀆我的名,說:『耶和華的桌子是污穢的,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視的。』
13你們又說:『這些事何等煩瑣!』並嗤之以鼻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你們把搶奪的、瘸腿的、有病的拿來獻上為祭。我豈能從你們手中收納呢?這是耶和華說的。
14行詭詐的在群中有公羊,他許願卻用有殘疾的獻給主,這人是可咒詛的。因為我是大君王,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
1.這些事何等煩瑣並嗤之以鼻:煩瑣有麻煩之意,“嗤之以鼻”原-吹氣,有生氣或不屑一顧之意;神要求人在獻祭的事上的確有很多細節,如今猶大人卻表現出負面情緒,其態度讓人擔憂。
2.神提醒他們:神在選民中的計劃-”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“(二次),如今卻在選民中得不到尊榮。把真神當作假神來敬拜,輕慢的態度會讓他們成為“可咒詛的”,並在神的計劃中”淘汰出局“。
只是當時猶大人仍在波斯帝國之下,聖殿也小又簡陋,怎麼能說“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為大”?
若不是憑著信心,猶大人必對神的敬拜態度大大折扣。如今,在彌賽亞的國度,神的名早早在外邦中被尊為大。
🔆我對神的態度會因為教堂的大小、人數的多少、生活環境的好壞而有所打折?我是用個人心情來決定今日的敬拜態度?我常因教會領袖的要求而感到不奈煩,甚至嗤之以鼻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