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20章 千年國度
耶穌基督再來時,會發生什麼事?
上一章,基督再來,帶著天軍天將來到,把獸扔入火湖,跟隨獸之人殺了。
這一章,輪到紅龍-就是魔鬼撒但了,先扔進無底坑,千年後扔入火湖。還有呢?越來越重要。
細節,我們一步步來看
一、開啟千年國度
1龍被捆綁在無底坑中一千年
我又看見一位天使從天降下,手裡拿著無底坑的鑰匙和一條大鍊子。1
他捉住那龍,就是古蛇,又叫魔鬼,也叫撒但,把牠捆綁一千年,2
扔在無底坑裡,將無底坑關閉,用印封上,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。等到那一千年完了,以後必須暫時釋放牠。3
O龍的結局:魔鬼被扔至無底坑捆綁一千年暫時釋放,後被扔入火湖,為何不直接扔入火湖?一次搞定,杜絕後患,還要等一千年?因為牠還有任務,神會用牠,不如說-牠是工具,等下一段來看。
O在無底坑,使牠不得再迷惑列國:可見地上的國仍存在,且和平相處(很好傳褔音吧?)。
O無底坑和火湖之間的差別?前者是住處,後者是最後歸處-刑罰之處。
🔆紅龍的存在,除了為審判世人(迷惑),也是為檢驗門徒的信心,牠看不見,卻又遍地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。我有太高估自己卻低估了撒但的心機和能奈?當你看到不可能的人失敗跌倒,你又憑什麼可以站立得穩?
2(接著)第一次復活者有褔了
我又看見幾個寶座,也有坐在上面的,並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 神之道被斬者的靈魂,和那沒有拜過獸與獸像,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受過他印記之人的靈魂,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4
這是頭一次的復活。(其餘的死人還沒有復活,直等那一千年完了。)5
在頭一次復活有分的有福了,聖潔了!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。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6
O幾個寶座,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,是誰?可能是24位長老。
O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,捆綁魔鬼後,頭一次復活的人是有褔的,所有的基督徒都在這一次復活,他們必作 神和基督的祭司,並要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,這就是千禧年前派(照經文字面解釋,為十九世紀後的主流看法)。所以就不要糾結那十四萬四千人了。
有一派的認為一千年只是一種象徵說法,這就是無千禧年派;
千禧年後派是認為教會發展至幾乎是天國狀態,耶穌就會再來了,屬較樂觀者。
這些解釋與教義無關,只要-儆醒、好好相信、好好服事主。
O第二次的死在他們身上沒有權柄:可見千年後復活的人就要面對第二次的死,指的是入火湖。為何還要等一千年?直接跳到第9節不就得了?只有一個可能,就是神在這一千年仍在等候列國的悔改。馬太福音 24:14
主耶穌: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,對萬民作見證,然後末期才來到。太24:14
“親愛的弟兄啊,有一件事你們不可忘記,就是主看一日如千年,千年如一日。主所應許的尚未成就,有人以為他是耽延,其實不是耽延,乃是寬容你們,不願有一人沉淪,乃願人人都悔改。”彼後3:8-9
🔆神願人人都悔改,所以用千年寬容和等待,你懂神的心?只是人的生命短暫,要及時信主才好。
二、魔鬼撒但與不信者的結局
1撒但被釋放來迷惑不信者與聖徒爭戰
那一千年完了,撒但必從監牢裡被釋放,7
出來要迷惑地上四方(原文是角)的列國,就是歌革和瑪各,叫他們聚集爭戰。他們的人數多如海沙。8
他們上來遍滿了全地,圍住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,就有火從天降下,燒滅了他們。9
那迷惑他們的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裡,就是獸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。他們必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。10
O問:這千年國度是在地上或天上?是稱為“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”?復活的人在其中,信主的人也加入營中?或者在天上,但基督已經降臨了,不是嗎?沒有魔鬼的世界一千年,就是主禱文「願你的國降臨,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」實現了。
有一天我會暫住在其中,住得下?語言能通?這是神的事。
O千年後,魔鬼被釋放出來迷惑人,迷惑地上不信的四方列國來攻擊,神就一併燒滅了他們。
歌革和瑪各?列國的代名詞,出現在以西結書38-39章中。
O魔鬼被扔在硫磺的火湖-是晝夜受痛苦,直到永永遠遠的地方。
🔆你已有“聖徒的營與蒙愛的城”之畫面了?你相信在千年國度中要與基督同作王?(所以人又何必去尋找一間有名氣豪華的教會來為自己貼金呢?因為地上的教會很快就過去,委身在神的家,好好傳褔音做主工,結果子還來得實在)
2白色的大寶座的審判
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;從他面前天地都逃避,再無可見之處了。11
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展開了,並且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12
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;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13
死亡和陰間也被扔在火湖裡;這火湖就是第二次的死。14
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他就被扔在火湖裡。15
O一個白色的大寶座與坐在上面的:指上帝
O我又看見死了的人:指千年後才復活的人。
O有兩本案卷:生命冊和行為冊(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)V12。
若有人名字沒記在生命冊上,直接就被扔在火湖裡,火湖-就是第二次的死。
若在生命冊上的,就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(也許這就是第一次復活的人是有褔的原因)
🔆信與不信的結局都是永恒,內容卻是天差地別,這是否會觸動你努力向家人傳褔音?
這不是開玩笑的,這是我們信仰中重要的一塊-得永生或受永刑。
關於火湖的討論:
火湖:就是第二次的死,所以一死百了?神是愛,因此我們相信,「永火」和「永刑」,指的是燒盡,而非永遠在火中受痛苦?是嗎?
V10提到他們晝夜受痛苦直到永遠、其它經文-「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」(約三36);「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」(太廿五46);「在那裏蟲是不死的,火是不滅的」(可九48)。
但,傳道書9:5-7:「活著的人知道必死;死了的人毫無所知,也不再得賞賜;他們的名無人記念。他們的愛,他們的恨,他們的嫉妒,早都消滅了。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一切事上,他們永不再有分了。」,因此,決沒有所謂「永遠刑罰」、「永遠受苦」之類的道理。
以上是論死亡後的倩況,但復活後呢?保羅曾說:「情願離世與基督同在,因為這是好得無比的」(腓一23)。如果人死後無知無覺,如何能「與基督同在」呢?又如何能有「好得無比」的說法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