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記 第5&6&7章 (登入後可記錄閱讀進度)

講義內容

利未記5章14-;六1-7;七1-10  贖愆祭-為了彌補錯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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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贖愆祭的目的:
愆-過失之意,為了彌補錯誤
1得罪神:
O“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,有了過犯”(5:15)-也許是指供物上的瑕疵,或者是虛假的什一和丁稅。民眾會接觸的聖物應該只有祭物了,或許可想像一頭失控的牛或羊,撞壞了聖物或圍牆。但原文並沒有“誤犯”這個字。

O“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...他雖不知道,還是有了罪...”(5:17),延續上文,應該還是指“應知而不知”,違背了獻祭的規定或秩序(實際情況不明,難以舉例)。

應用:為何不是獻贖罪祭?應該都被視為故意犯的罪吧!從這可以看見神對選民的禮拜(獻祭)要求是嚴格不能馬虎,神是輕漫不可的。
🔆我在敬拜和奉獻上是用心,也用誠實來面對神?
🔆我來到神的面前是用恭敬的態度?

2得罪人:讓他人損失的例子-
O在鄰舍交付(原-寄托)他的物上,或是在交易(原-借貸)上行了“詭詐”,
O“搶奪”人的財物,或是“欺壓”鄰舍,
O撿了遺失的物上行了詭詐,
O“說謊起誓”,在這一切的事上犯了甚麼罪(6:1-3)
這應該都是故意犯的罪,甚至是被審判後的罪名,要透過贖愆祭來彌補。

二、贖愆祭的內容:贖罪加上賠償
1贖罪:
O獻上贖罪祭-因為得罪了神。
O只有一種供物-就是沒有殘疾的公綿羊(算是很昂貴的代價)
應用:故意犯罪,贖罪祭是無效的,所以要加上賠償,而成為贖愆祭。

2賠償:
O對神的賠禮-5:15-16
“照你所估的,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,將贖愆祭牲...”:有可能供物也可選擇折算銀錢來償還?或者是照著罪行輕重來決定公綿羊的大小?不無可能。

“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,另外加五分之一,都給祭司”:這是彌補祭司的虧損。

應用:神不會斤斤計較?這裡讓我們看見,人冒犯或欺哄神,神必追討,連許願不還,也不會放過(申命記23:21);奪取當納的十分之一必被咒詛(瑪拉基書3:9)...我們在供物上不能不謹慎,原來神在意的不是供物,而是我們的心態-輕漫神。
🔆對神有賠禮?你做得到?
🔆我如何在敬拜和奉獻上,表達對神至高的尊敬?

O對人的賠償-
“要如數歸還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(精神賠償?),在查出他有罪的日子要交還本主。”6:5
“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把贖愆祭牲-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-牽到耶和華面前,給祭司為贖愆祭。”6:6-有可選擇以估定的價來替代祭物?還是因罪行輕重估定公綿羊的大小?不無可能。

應用:當我因犯罪而造成他人損失,除了付上法律責任外,也別忘了認罪悔改,因為虧欠了神的榮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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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習:
1燔祭:為滿足神的喜悅而獻
O全獻上,皮歸祭司
2素祭:為記念神的約和救恩
O握一把獻上,其餘歸祭司
3平安祭(複數):為盟約、感謝、還願、感動(結束的團契)
O油脂和肝㬾和網子燒在壇上
胸和右腿歸祭司,其餘共享
4贖罪祭:不小心犯的罪
O油脂和肝㬾和網子燒在壇上
祭司可在院中享用,剩餘送到院外燒了
5贖愆祭:故意犯的罪,償還而獻
O贖罪祭+賠償

範例:
1神要顯現與人見面:贖罪祭、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(利9)
2拿細耳人:贖罪祭、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/還願(民6章)。
3掃羅王戰爭前:獻燔祭和平安祭(撒上13)
4大衛迎接約櫃回來:獻燔祭和平安祭,民眾分一塊餅和肉回家(撒下6)
5所羅門獻殿:燔祭、素祭、平安祭。(王上8)
6王的本分:是在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就是以色列家一切的節期,奉上燔祭、素祭、奠祭。他要預備贖罪祭、素祭、燔祭和平安祭,為以色列家贖罪(以西結書 45:17)

O獻祭的動作:
火祭 - 指用火燒去 
舉祭 - 將祭物舉起
搖祭 - 將祭物舉起且搖動
奠祭 - 將液體祭物(油)灑出 
血祭 - 將有動物宰殺流出血 

O特別的:
民18:9-以色列人歸給我至聖的供物,就是一切的素祭、贖罪祭、贖愆祭,其中所有存留不經火的,都為至聖之物,要歸給你和你的子孫。

利27:28將物獻給神,也被稱為至聖的。

利21:22上帝的食物,無論是聖的,至聖的,他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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