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申命記19章 設立逃城
強調分段分定三座,有利逃亡。
神為何如此在意?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SYPkG_7LTZm5lKHv6W23z3kIgzIT7D0_/view?usp=drivesdk
一、設立逃城的目的
1誤殺者可以逃亡
[1「耶和華─你 神將列國之民剪除的時候,耶和華─你 神也將他們的地賜給你,你接著住他們的城邑並他們的房屋,
2就要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分定三座城。
3要將耶和華─你 神使你承受為業的地分為三段;又要預備道路,使誤殺人的,都可以逃到那裡去。]
O這裡指的是約但河西的三座逃城,加上河東,共有六座。
O分為三段:分均分布在以色列十二支派中,”又要預備道路”好讓誤殺者可順利逃亡。
應用:神視誤殺者為無辜,要選民盡力保護其性命,除了不可吃血,更不可流人血,特別是無辜人的血。因此,我們可確知,每一條性命都是神所在意。
🔆神要人遵重生命,我們可以如何來表現?
2誤殺的判定
[4「誤殺人的逃到那裡可以存活,定例乃是這樣:凡素無仇恨,無心殺了人的,
5就如人與鄰舍同入樹林砍伐樹木,手拿斧子一砍,本想砍下樹木,不料,斧頭脫了把,飛落在鄰舍身上,以致於死,這人逃到那些城的一座城,就可以存活,
6免得報血仇的,心中火熱追趕他,因路遠就追上,將他殺死;其實他不該死,因為他與被殺的素無仇恨。]
O動機-素無仇恨。
O例子-同入樹林砍伐樹木,斧頭脫了把,以致他人於死。
O逃亡-可在就近的逃城躲避。
應用:動機很重要,即使是不小心,都不當緊抓著對方不放。這原則可應用在所有的事上,例如事工的合作,對方的言論或動作,若是無動機而得罪人,就要學會大事化小,小事化無。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。
🔆我能分辨他人的動機,學會嚴以律己,寬以待人?你有這樣的實例?
3不流無辜之人的血
[7所以我吩咐你說,要分定三座城。
8耶和華─你 神若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擴張你的境界,將所應許賜你列祖的地全然給你,
9你若謹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這一切誡命,愛耶和華─你的 神,常常遵行他的道,就要在這三座城之外,再添三座城,
10免得無辜之人的血流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,流血的罪就歸於你。]
O 謹守遵行誡命、愛神、遵行衪的道-神會成就其應許而擴張你的境界。
O 神會擴張境界-就要再新增三座逃城(歷史上無新增)。
為何如此在意誤殺者?避免流無辜者的血在應許地,得罪神。
應用:我渴望神擴張我的境界,先要擴張自己的心胸-貼近神的心,就是謹守遵行誡命、愛神、遵行衪的道。神在意的事,要留心去做。
🔆神在意的事,我有留心去做?舉例。
二、從城中除去惡人
1逃城中的惡人
[11「若有人恨他的鄰舍,埋伏著起來擊殺他,以致於死,便逃到這些城的一座城,
12本城的長老就要打發人去,從那裡帶出他來,交在報血仇的手中,將他治死。
13你眼不可顧惜他,卻要從以色列中除掉流無辜血的罪,使你可以得福。」]
O惡人:預謀殺人而進入逃城躲避者。
O治死:把人帶出,交給報血仇者。
O得褔:除掉流無辜人之血者。
應用:你眼不可顧惜他(憐憫),指的是惡人,不可容忍惡人,要行公義的事。
🔆我有見義勇為,對於不公不義的事會有所行動?舉例,
[14「在耶和華─你 神所賜你承受為業之地,不可挪移你鄰舍的地界,那是先人所定的。」]
O與上文“擴張你的境界”有關。
2作假見證的惡人
[15「人無論犯甚麼罪,作甚麼惡,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,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。
16若有凶惡的見證人起來,見證某人作惡,
17這兩個爭訟的人就要站在耶和華面前,和當時的祭司,並審判官面前,
18審判官要細細地查究,若見證人果然是作假見證的,以假見證陷害弟兄,
19你們就要待他如同他想要待的弟兄。這樣,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20別人聽見都要害怕,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。
21你眼不可顧惜,要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」]
O審判-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、要確認見證真假。
O以假見證陷害弟兄-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。
O你眼不可顧惜(憐憫)-要按照規定對待,害命償命。
應用:當你有投票或舉手權,務必要小心,別成了傷害無辜人的共犯。當你聽到一些傳言,若無心求證,也不可傳播而成霸凌他人的加害人。
在教會中應該不會有作假見證的惡人?凡事小心求證,不可因為事小而為之。
哪地方有正直正義的人,那地方才有光明。
🔆我會事事求證,不以訛傳訛,避免成為加害者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