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希伯來書第9章 屬世與屬靈的帳幕
O作者在本章要說服讀者,不要停留在前約與屬世的會幕敬拜儀式而滿足,要靠著中保耶穌的血走入新約,罪才能得完全赦免,完全得救,藉由聖靈大能,生命才能被更新。
O本章的關鍵字:聖靈用此指明而有了救恩新的啟示、基督藉著“永遠的靈”來成就。
屬世與屬靈的關鍵就在於聖靈了。羅馬書 8:9 “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裏面,你們就不屬肉體,而是屬聖靈了。人若沒有基督的靈,就不是屬基督的。”
🔆我是屬聖靈,是屬基督的?或是屬肉體,屬世俗的?
一 、軟弱的大祭司與屬世的聖幕:人不得以完全(連大祭司都自身難保)
"原來前約有禮拜的條例和屬世界(原-世俗)的聖幕。
因為有預備(原-已建造)的帳幕,頭一層叫作聖所,裡面有燈臺、桌子,和陳設餅。
第二幔子後又有一層帳幕,叫作至聖所,
有金香爐(爐:或譯壇),有包金的約櫃,櫃裡有盛嗎哪的金罐和亞倫發過芽的杖,並兩塊約版;
櫃上面有榮耀基路伯的影罩著施恩(施恩:原文是蔽罪)座。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。
這些物件既如此預備齊了,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,行拜 神的禮。
至於第二層帳幕,惟有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,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。"1-7(附圖)

1預備(原-已建造)的帳幕,頭一層叫作聖所
O眾祭司就常進頭一層帳幕,行拜 神的禮。
關於大祭司怎麼來?當年亞倫是第一個大祭司(照管利未人),之後由長子繼承(因凡火事件而死,由以利亞撒接任)....現在第三聖殿重建後(可能性不大)還能找出亞倫的血統?(不可能了)
問題1:為何在此要列出猶太人熟悉的會幕及六項聖物?重點?作者-”這幾件我現在不能一一細說“,表示這幾件事在此章不是重點,重點在開頭的“屬世俗帳幕中第一層聖所”,是屬世的,即是短暫的,正如前文提到的,只是影子(真實的帳幕在天上)。
問題2:作者怎會把金香爐(壇)搞錯位置,以為在至聖所中?(有人認為作者搞錯了)
這是猶太人的基本常識,看來是作者有意這樣做,意義或目的是什麼?
我個人認為-祭司燒香代表禱告,是向著至聖所中的約櫃,只是人不得進入才把它放置在聖所中(隔一道布縵)。在作者的感動-認為金香爐(壇)是屬至聖所的一部份,儘管燒香要隔一道布縵才進至聖所,也惟獨大祭司一年一次獨自進去,因“沒有不帶著血為自己和百姓的過錯獻上”,就不能進入至聖所(眾祭司還進不了喔)。其他人全被擋在外面,這就是作者說的“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”8。
🔆我只停留在聖所敬拜與事奉(連禱告也是隔道牆)?不要以此為滿足,我知道還可以進到至聖所,與神更加親近?(這是你與神有約的權利)
2聖靈用此指明:
”聖靈用此指明,頭一層帳幕仍存的時候,進入至聖所的路還未顯明。
那頭一層帳幕作現今的一個表樣,所獻的禮物和祭物,就著良心說,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(原-成為聖潔)。這些事,連那飲食和諸般洗濯的規矩,都不過是屬肉體的條例,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。“8-10
O聖靈用此指明:“指明”是用現在式,就在作者寫信的當下(也是這封信的價值)
O頭一層存在時,都不過是屬肉體的,都不能叫禮拜的人得以完全
成聖只是短暫。一年又一年,一個祭司又換一個祭司,都不能真正解決罪的問題。
O命定到振興的時候為止:原-直到改革的日子設立。
指的是下文耶穌的來到與完全救贖。
我願聖靈也打開我的心和眼,看見耶穌基督成就的美事。
二、基督大祭司與非屬世的帳幕:成就更美的事
“但現在基督已經來到,作了將來美事的大祭司(原-已成就)“11上
什麼美事?三個藉著“永遠的靈”(聖靈)而成就:
1成了永遠贖罪的事
”經過那更大更全備的帳幕,不是人手所造,也不是屬乎這世界的;並且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,乃用自己的血,只一次進入聖所,成了永遠贖罪的事。“11-12
O基督是大祭司,只有一次,經過(藉由)非屬世的帳幕和自己的血,成就永遠贖罪的事。(最強的最完全的救贖)
2使我們能事奉那永生的神
藉動物之血和灰能叫不潔之人成聖(短暫的),基督藉永遠的靈(指聖靈),衪的血豈不更能洗淨你們的心(良心)+除去死行(遠離致死的行為)=》使你們事奉那永生 神13-14
最終目的:召以色列人出埃及的目的,使我終生也是永遠地來事奉衪。
3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
”為此,他作了新約的中保,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(原-違背),便叫蒙召之人得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。“15
O贖了對違背前約的-指在舊約的人。
O便叫”蒙召之人“:也包含新約的人。
O他們接受應許-永遠的產業?指聖經中神的應許-今生得救與蒙褔、來世得永生。
應用:“基督已經來到”,對你有何意義?猶太基督徒不懂,仍死抓前約與會幕,豈不知這三件美事必成就在我們這些信耶穌的人身上,不光是得救,還能事奉永生的神,並永遠蒙褔。
聖靈即做成這工、也啟示作者明白,也求聖靈來打開我們的雙眼,看見耶穌基督來到,對我的人生是何等大的意義並能珍惜之。
🔆“基督已經來到”,對我有何意義?0-10分,說得出理由?領聖餐時應默想。
🔆我有開放讓聖靈來幫助,讓美事發生在我身上?
三、總結:若不流血,罪不得赦
論述-耶穌必須流血死亡,遺命才有效,罪才得赦免。
“凡有遺命必須等到留遺命(遺命:原文與約字同)的人死了;
因為人死了,遺命才有效力,若留遺命的尚在,那遺命還有用處嗎?”16-17
O在衪裡面的豐盛,藉由衪的死,我們都繼承了。
1前約與血是如此:(立約的憑據)
“所以,前約也不是不用血立的(須藉流血而立);
因為摩西當日照著律法將各樣誡命傳給眾百姓,就拿朱紅色絨和牛膝草,把牛犢山羊的血和水灑在書上,又灑在眾百姓身上,說:
「這血就是 神與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
他又照樣把血灑在帳幕和各樣器皿上。
按著律法,凡物差不多都是用血潔淨的;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。”18-22
O他拿起約書來,念給百姓聽(不夠)...摩西把血灑在百姓身上,說:「看哪!這是立約的血,是耶和華按照這一切的命令和你們立約的憑據。」/出24:7-8
結論:光有約書(律法)若不流動物的血,罪就不得赦免了,只是這赦免並不完全,更何況主後七十年聖殿已毀,猶太人怎麼辦?
2新約與血也是如此:
“按著定命,人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。
像這樣(上文已論述),基督既然一次被獻,擔當了多人的罪,將來要向那等候他的人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(指蒙召之人)。”27-28
O死亡與審判,無一人可逃避。這是命定(原-存留),你必須做出正確的選擇。
O基督一次獻上:指流血犧牲,擔當了多人的罪(立新約的血,也是救贖的血)。
O第二次顯現,並與罪無關,乃是為拯救他們(Already...not yet 完全的拯救-脫離死亡)。
🔆我知道人都有一死,死後且有審判?死亡不可預測,但我早就預備面對?
🔆我知道耶穌再來時,我必全然得救?
結論:聖靈用此指明而有了新的啟示、基督藉著“永遠的靈”來成就,世俗的帳幕結束,屬靈的帳幕開始。作者說服讀者堅信耶穌基督,進入新約,有衪為中保,得救、脫離死亡、事奉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