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使徒面對信仰的質疑和壓迫
內容:本章記載了早期教會[ ]面對逼迫,以及信徒在困境中仍然剛強見證基督的情形。
當彼得正在講道的時候,公會的人終於動手抓拿,他們以為殺了耶穌就平息了所擔憂的事,沒想到耶穌從死裡復活,如今衪的門徒不怕死地在為耶穌作見證,而信主的人爆發性的成長,並有組織和系統地在牧養及發展,直到今日。
一、動手抓拿佈道中的使徒
1 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,祭司們和守殿官,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。
2 因他們教訓百姓,本著(原—藉著或靠著)耶穌,傳說死人復活,就很煩惱(或困擾),
3 於是下手拿住他們;因為天已經晚了,就把他們押(原—下監獄)到第二天。
4 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,男丁數目約到五千。
5 第二天,官府、長老,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,
6 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、約翰、亞力山大,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裡,
7 叫使徒站在當中,就問他們說:「你們用甚麼能力,奉誰的名做這事呢?」
1.許多信的,男丁數目約到五千:是否包括先前信主的三千人?
節期已過,這三千人留在耶路撒冷城或猶大地的人應該少了很多,但重點不在精確數字,而在信主的人的爆發性增長。
2.公會成員:官府、長老,和文士、大祭司和家族的人。關於大祭司出現兩位以上,就是亞那和他的女婿該亞法,還有約翰和亞力山大,這是錯誤的作法,律法只承認[ ]在位大祭司,但此時猶太人卻按政治關係—該亞法是羅馬人任命的政治大祭司、家族利益—亞那成了榮譽大祭司,好輪流[ ]。
3.叫使徒站在當中審問:你們靠甚麼能力,靠甚麼名,做這件事。其實就是在問他們是相信哪一位神,好判斷是否為[ ]或[ ]。
如果是你,可以扛得住壓力?在審問中能處變不驚?結束後可以繼續喜樂服事?如果可以,褔音的勇士請一定要堅持下去,在大的困難應該都難不倒你。
🔆寫下你正努力傳褔音的事?還是因為挫折、逼迫,或害怕利益損失而停止?
二、使徒勇敢辯護
8 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,對他們說:
9 「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,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,
10 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,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、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。
11 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,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。
12 除他以外,別無拯救;因為在天下人間,沒有賜下別的名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。」
13 他們見彼得、約翰的膽量,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,就希奇,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;
14 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,就無話可駁。
1.被聖靈充滿:一次又一次,好幫助我們[ ],勝過仇敵,贏得勝利。
但,只要聖靈充滿就夠了?公會認證這兩人[ ],應該是在他們身上看見了當年受審時的耶穌,發現他們是加利利的漁夫,屬社會下層,卻能講出有力的見證。
提到「沒有學問的小民」並非不識字,而是非受過正規猶太神學教育的人,使徒在兩位保惠師[ ]的教導和帶領下,有了卓越的表現;更讓人驚奇的是[ ],更強有力地證明了他們所傳的道—14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,就[ ]。
我們追求聖靈,也不忘在[ ]上的裝備,並要勇敢地[ ],就是靠著[ ]的名,藉著[ ]的能力為主得人。
🔆我除了渴慕聖靈,也正接受有系統的裝備?如何進行?
2.除祂以外,別無拯救?其它地區或未曾聽過褔音的民族怎麼辦?神的公義與慈愛在這裡如何並存?
保羅在羅馬書 2:14–16提到稱義的事—「沒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順著本性行律法上的事…他們的良心(是非之心)同作見證。」,看來,這件事也只有神能夠來判斷了。
舊約中的人物,例如亞伯拉罕也未認識基督,但他「信神就算為義」(羅4:3);直到耶穌基督來到,當十架救恩完成,以色列人就要知道"沒有賜下[ ],我們可以靠著得救"。
彼得講這話的背景是對[ ]的猶太公會說的:使徒引用詩篇118篇22節,耶穌如同"匠人所棄的石頭,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";耶穌是基督是救主,唯獨靠衪得救,這不是排他性不是驕傲,而是神救贖啟示的[ ]。
🔆我努力傳褔音的[ ]是為何?真的如保羅所說的:"信道是從聽道來的,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"(羅 10:17)沒有聽見,如何相信?
三、只能恐嚇後釋放
15 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,就彼此商議說:
16 「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?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,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,我們也不能說沒有。
17 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,我們必須恐嚇他們,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。」
18 於是叫了他們來,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。
19 彼得、約翰說:「聽從你們,不聽從神,這在 神面前合理不合理,你們自己酌量吧!
20 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,不能不說。」
21 官長為百姓的緣故,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,又恐嚇一番,把他們釋放了。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 神。
22 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。
1.公會所擔心的事—惟恐這事(神蹟)越發傳揚在民間,[ ]被傳開 。看來公會是為了掩蓋他們過去殺害耶穌的惡行,只能繼續打壓和對抗耶穌的名;是的,他們的眼睛被私慾和恐懼矇閉,包括了今日許多地方,甚至地方教會;這褔音,神反而藉著他們眼中的[ ]傳到世界各處,處處都有無名英雄,信心的勇士。
2.恐嚇和禁止他們[ ]講論教訓人:使徒們公然挑戰了猶太人的最高權威——公會的禁令,理由:聽從你們不聽從神,這在神面前[ ]。
問:聖經不是強調順服執政掌權者?(羅馬書13:1-7、彼得前書2:13-17)
當人的權威或法令違背神的律法或禁止人履行神明確的命令(如傳福音)時,就應當選擇順服神。但在特殊國家,怎麼辦?是要明明對抗,或者低調來行動?
看耶穌生平總是[ ]傳褔音行神蹟,後期雖公開傳講,結束後仍然是退到安全的地方好[ ]。我們低調是為了不激怒執政掌權者,傳褔音是為了順服神的命令,重點是—"無論怎樣,基督究竟被[ ],為此,我就歡喜,並且還要歡喜"。(保羅/腓1:18)
🔆我有曾為傳褔音受到逼迫的經歷?你有保羅的心腸—傳開就好?
3.官長為百姓的緣故,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:"奉耶穌的名"傳講和行神蹟,難道不是罪?
申命記13:1–5:「若有人行神蹟卻引人離開耶和華,要治死那人。」,為何不敢動他們?
使徒奉耶穌的名行神蹟,並沒有引人[ ],反而是讚美神,就是將榮耀歸給神;更何況當下有五千人信了主,民眾的心早已倒向使徒,公會若有公開逼迫的動作,必會失去民心,所以只能口頭恐嚇和禁止他們。
奉耶穌的名傳講和行神蹟,不是要高舉自己或獲得個人利益,而是要把人引到神面前,堅固人與神的關係。
🔆我有把握住這原則,或者已有不單純的動機?
教會的興盛 23-37
不在於三千人受洗,五千人信主,而在於他們持續的行動:同心合意的禱告、放膽講論神的道、肢體彼此相愛。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file/d/1B-BKWTelCEnAfLmMOefHjQPnIMINas4t/view?usp=drivesdk
一、看教會的禱告
23 二人既被釋放,就到會友那裡去,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。
24 他們聽見了,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:「主啊!你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萬物的,
25 你曾藉著聖靈,託你僕人─我們祖宗大衛的口,說:外邦為甚麼爭鬧?萬民為甚麼謀算虛妄的事?
26 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,臣宰也聚集,要敵擋主,並主的受膏者(或譯:基督)。
27 希律和本丟•彼拉多,外邦人和以色列民,果然在這城裡聚集,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(僕:或譯子)耶穌,
28 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。
29 他們恐嚇我們,現在求主鑒察,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,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,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(僕:或譯子)耶穌的名行出來。」
30 【併入上節】
31 禱告完了,聚會的地方震動,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,放膽講論神的道。
1.禱告的預備:
這是初代教會第一次受逼迫,傳道者被抓下獄、受審判、被恐嚇,到底是用什麼話來恐嚇,應該是下場與他們所跟隨的耶穌一樣。
O從[ ]開始:只因所聽見的情況就開口禱告,這是守望者,代求者應有的[ ]。
所以,主領者必須把看見所知道的[ ]給會眾,好讓眾人的禱告更[ ],因此,收集和整理[ ]就很重要。
O要[ ]:同心合意就是同一個[ ]、同一個[ ]、同樣的[ ]。耶穌曾應許—若是你們中間有兩個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甚麼事,我在天上的父必為他們[ ]。因此,主領者要強調[ ]的重要,並把大家的注意力聚焦在所需要的事上。
O[ ]向神說:為何要提高音量,怕神聽不見?代表禱告者的心中的[ ];因此,主領者說話的[ ]就是關鍵。
在還沒有發出聲音前,他們因為看見、並同心合意、準備揚聲呼求,就決定了這個禱告會的[品質]。
🔆我在帶領禱告會時,必須要加強的部份?
2.禱告的內容:
A.從[ ]開始:主啊!你是造天、地、海,和其中萬物的 24
讚美神能帶來神的[ ](詩篇 22:3)、帶下神的[ ](使徒行傳 16:25–26)、帶來[ ](歷代志下 20:21–22),我們怎能不好好地讚美神。
B.[ ]的依據:聖靈透過大衛的口所預告人們將攻擊受膏者、果然應驗在耶穌身上。25-28;耶穌被釘十字架不是意外,而是神[ ]的一部分(參徒2:23)。
禱告者能引經據典,好證實我們正走在神的計劃中,使我們的禱告有信心,更加肯定。
C.為[ ]祈求:他們恐嚇我們、求有膽量講道、也因耶穌的名行醫治神蹟和奇事。29-30
今日的基督徒也需要從聖靈來的[ ],好面對恐嚇或拒絕,能繼續傳講褔音;
我們更需要有[ ]的發生,好讓耶穌的名被高舉,人的心能轉向神。
D.禱告[ ]後:聚會的地方震動、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、放膽講論神的道。31
這是地震或僅是描述聖靈臨在的一種超自然現象?現象真的不是重點,重要的是—他們又開始[ ]神的道,這是裝不來的(講論—不完成式,有持續,不斷之意)。所以,聚會最重要的在於結束,當人們離開會場後,是否有行動。
🔆在聚會這件事,我們常忽略的部份?
二、看教會的合一
32 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,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,都是大家公用。
33 使徒大有能力,見證主耶穌復活;眾人也都蒙大恩。
34 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;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,
35 把所賣的價銀拿來,放在使徒腳前,照各人所需用的,分給各人。
36 有一個利未人,生在塞浦路斯,名叫約瑟,使徒稱他為巴拿巴(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)。
37 他有田地,也賣了,把價銀拿來,放在使徒腳前。
1.合一才能相愛:
O一心一意:不是沒有意見,大家相安無事的表象,而是[ ]和[ ]都一致的呈現。
O凡物公用是強制性規範?
這是非強制(參照徒5章亞拿尼亞和撒非喇事件),是出於人們的[ ]與慷慨的奉獻,這在初代教會是常有的事。
應該是回應主賜下的新命令—[ ],也可能是回應耶穌向少年官的挑戰—變賣一切所有的[ ]。但在之後"變賣家產,凡物共用"的事就不再提及,有可能是為滿足早期的需要而有的行動。
O真正的合一:”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是自己的....”這很不容易,人們總以為我奉獻多,說話權就大,總想干預經費的使用,真正的合一是—沒有我[ ],只有[ ]全體。
在此也顯示了教會是基督的身體,強調肢體間的[平等]關係,而不是基於財產或奉獻額度來區分信徒的權利。
2.只有變賣家產的人才能加入凡物共用的團體?
O有[ ]的基督徒都能受惠:”照各人所需用的,分給各人”(徒4:35);結果:”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”34。
當時信主的貧窮人和寡婦應該是不少,還好,慷慨奉獻的人也不少。
只是到了後期因世俗的影響而變了調,在雅各書第一章27節:"在 神我們的父面前,那清潔沒有玷污的虔誠,就是看顧在患難中的[ ],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。";在第二章舉了一個案例:當人看見穿金戴銀的人就請上好位子,窮人進會堂就請他站著或坐在腳凳下邊。試想,我會以貌待人,排斥弱勢者?
O能滿足傳道者的需要:像使徒和巴拿巴這樣的弟兄。
“放在使徒腳前”代表由使徒來全權處理這筆奉獻;接續32節的凡物共用後,"使徒大有能力,見證主耶穌復活"33。這筆經費讓傳道者[ ],全心全意傳褔音,建立教會
結論:聖靈的工作:一波又一波的臨到,人們一次又一次的行動,向外的[ ]—放膽講論神的道,向內的新命令—[ ],於是就能看到了改變—剛強有能力的教會。
🔆關於剛強有能力的教會,我們少了什麼?你可以做點什麼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