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徒行傳 第24章 (登入後可記錄閱讀進度)

講義內容

使徒行傳24章 保羅在巡撫前的辯護

羅馬法律規定,被告必須與控告者對質,並有機會為自己辯護。巡撫腓力斯除了請大祭司和長老來,還要調千夫長來對質,並在公堂(法庭)正式審理。在這之前是無罪推定,保羅才享有「寬鬆的監護」—可以見朋友,朋友也可以供奉他;這是對公民權的保護。但要記住,只要是罪人就可能會有不公正的問題。
對於一般平民,就依地方律法審理,而巡撫有絕對生殺大權,回想主耶穌被釘死的過程。

一、以大祭司亞拿尼亞為首,對保羅的控告
1 過了五天,大祭司亞拿尼亞同幾個長老,和一個辯士帖土羅下來,向巡撫控告保羅。
2 保羅被提了來,帖土羅就告他說:
3 「腓力斯大人,我們因你得以大享太平,並且這一國的弊病,因著你的先見得以更正了;我們隨時隨地滿心感謝不盡。
4 惟恐多說,你嫌煩絮,只求你寬容聽我們說幾句話。
5 我們看這個人,如同瘟疫一般,是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的,又是拿撒勒教黨裡的一個頭目,
6 連聖殿他也想要污穢;我們把他捉住了。(有古卷加:要按我們的律法審問,
7 (不料千夫長呂西亞前來,甚是強橫,從我們手中把他奪去,吩咐告他的人到你這裡來。)
8 你自己究問他,就可以知道我們告他的一切事了。」
9 眾猶太人也隨著告他說:「事情誠然是這樣。」

1.先從政治叛亂入手:
辯士(律師)帖土羅試圖以"鼓動普天下眾猶太人生亂",好升級為[政治]問題,好吸引巡撫的重視。

2.切割保羅與猶太教的關係:
辯護士使用[拿撒勒教黨],加上文就是為了向巡撫暗示—這是一個具有煽動性、非法且破壞秩序的團體,試圖將原本受羅馬保護的猶太教活動,轉化為非法擾民的行為,因為連聖殿都想[汙穢],這也是足以判死刑的重罪,其創辦人耶穌早已被釘死在十架。
原來羅馬官員視猶太教與基督徒之間的紛爭為[內鬥]。

O補充:當年的基督徒的自我認知—從「教派」到「宗教」
A早期: 視自己為猶太教的一份子—拿撒勒教黨,如法利賽教黨一樣;[寄生]於猶太教。
B中期: 隨著外邦信徒增加,以及猶太教主流的反對,兩者的[分歧]日益擴大。例:屬磯法(保守派)、屬保羅(不拘泥於猶太律法)、屬亞波羅的(傾向希臘哲學)或屬基督的(自命清高的);透過耶路撒冷會議解決衝突。
C後期: [基督徒]這個稱呼在安提阿開始流行,逐漸取代了[拿撒勒教黨]的說法,最終在聖殿被毀、猶太教排斥門徒,而被迫獨立。

3.對千夫長的指控:"甚是強橫"(出現在某些版本或腳註中),補充好連貫上下文。
帖土羅可能試圖將這場暴動美化為「合法的審問」,只因千夫長橫加干涉,將暴徒的行為洗白為受害者;意圖升級為羅馬政府與猶太人衝突,給巡撫腓力斯施加政治壓力;簡單說,律師就是無事生有,小事變大事。
🔆在大使命的路上,面對惡意的指控時,你如何調整你的心情?

二、保羅的分訴
1.不合理的指控:
10 巡撫點頭叫保羅說話。他就說:「我知道你在這國裡斷事多年,所以我樂意為自己分訴。
11 你查問就可以知道,從我上耶路撒冷禮拜到今日不過有十二天。
12 他們並沒有看見我在殿裡,或是在會堂裡,或是在城裡,和人辯論,聳動眾人。
13 他們現在所告我的事並不能對你證實了。

O保羅要巡撫查問:他上耶路撒冷至今才十二天,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如何生事,他人也沒有在聖殿或會堂裡與人辯論或聚眾鬧事,也沒有人可證實律師的指控內容;但保羅可找到同行者來證實。
保羅計劃來耶路撒冷為主作見證,本來是沒有任何機會和地方可開始,只因為猶太人的控告,讓保羅在外邦人院公開佈道;主還要帶他往羅馬去見證主,也是透過司法的方式進行。

2.強調是傳承而非異端:
14 但有一件事,我向你承認,就是他們所稱為異端的道,我正按著那道事奉我祖宗的 神,又信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,
15 並且靠著神,盼望死人,無論善惡,都要復活,就是他們自己也有這個盼望。
16 我因此自己勉勵,對神對人,常存無虧的良心。

O保羅改用[按著那道](The Way)來稱呼他的信仰,事奉的是[祖宗的神],堅持他所信奉的正是"合乎律法的和先知書上一切所記載的",將爭議的核心引回[死人復活]的教義上,證實自己是正統而非異教,是傳承而新宗教。既然是猶太教[內部]的教義解讀不同,羅馬法律通常不予干預。
🔆你確信所信的是正統,正如保羅所信的那道?你有時時對焦[那道]上?如何做到?

3.沒有證據的指控
17 過了幾年,我帶著賙濟本國的捐項和供獻的物上去。
18 正獻的時候,他們看見我在殿裡已經潔淨了,並沒有聚眾,也沒有吵嚷,惟有幾個從亞細亞來的猶太人。
19 他們若有告我的事,就應當到你面前來告我。
20 即或不然,這些人若看出我站在公會前,有妄為的地方,他們自己也可以說明。
21 縱然有,也不過一句話,就是我站在他們中間大聲說:『我今日在你們面前受審,是為死人復活的道理。』」

O說明來耶路撒冷的目的:為了賙濟的[捐項]和供獻的物。可惜,這筆捐款在巨大的政治與宗教衝突中被「邊緣化」了。

O保羅再次拉回宗教內部的糾紛,也避談耶穌(拿撒勒教黨),而是說出核心信仰—死人復活的道理,只可惜無人在意,如同賙濟的捐項一樣。沒關係,傳褔音的[成功]在於你把褔音講清楚,而非有人信了主。
🔆即使無人回應你所傳的,你還會繼續用熱情傳褔音?你還在行動中?

三、巡撫拖延判決
22 腓力斯本是詳細曉得這道,就支吾他們說:「且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,我要審斷你們的事。」
23 於是吩咐百夫長看守保羅,並且寬待他,也不攔阻他的親友來供給他。
24 過了幾天,腓力斯和他夫人─猶太的女子土西拉─一同來到,就叫了保羅來,聽他講論信基督耶穌的道。
25 保羅講論公義、節制,和將來的審判。腓力斯甚覺恐懼,說:「你暫且去吧,等我得便再叫你來。」
26 腓力斯又指望保羅送他銀錢,所以屢次叫他來,和他談論。
27 過了兩年,波求•非斯都接了腓力斯的任;腓力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,就留保羅在監裡。

1.私下佈道:審判結束後,當腓力斯和妻子土西拉私下召見保羅時,保羅的身份轉變為「佈道者」。他講論[信基督耶穌]的道—就是「公義、節制,和將來的審判」,全與人的罪有關,讓腓力斯聽得恐懼。
根據猶太歷史學家約瑟夫斯(Josephus)的記載,土西拉與她的兒子都在那場火山爆發中喪生在龐貝城;或許是她人生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聽到褔音,講員是保羅。

2.審判要等千夫長呂西亞下來?不是已有書信說明,看來是為了拖延,聖經提到腓力斯多次召見保羅26,一方面是為了聽道,但更重要的動機是「指望保羅送他銀錢」。

3.司法不公: 腓力斯沒有當庭釋放保羅,也沒有判罪,卻是將他監禁了兩年,是要討猶太人的喜歡;兩年後猶太人故計重施,計劃把保羅引回耶路撒冷來殺他。

🔆面對司法不公,動機不單純的官長,你還會與其談論信仰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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